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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严格加强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的通知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11 09:11:43 字体: 【】【】【

 

(2014年4月29日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公布)
 
各市州、县市区残联:
2013年,全省各地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管理,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进展顺利。长沙市残联出台了办证工作实施细则,成立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对有争议的情况进行最终评定、处理。张家界市、益阳市、郴州市残联办证率在全省领先。全年新增办证残疾人数近15万人,全省累计办证人数114.6万人,办证率达到28.05%。在保障残疾人权益、推进残疾人事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在发证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必须引起各级残联高度重视。一些地方出现了办证工作不规范、填报录入资料不完整、审核把关不严等现象;个别地方出现不符合残疾标准领证现象;甚至出现拔高残疾等级,办理人情证关系证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残疾人证的权威性,损害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残联的形象。
残疾人证核发管理是残联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党和政府扶持救助残疾人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关系到政府和残联维护社会公正的形象,关系到广大残疾人的切身利益。随着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残疾人特别是重度残疾人的扶助力度加大,残疾人证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各级残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根据发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把残疾人证核发和管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格局,坚决杜绝渎职违法违纪行为。
一、县市区残联要严格按程序进行残疾人证的受理、审核、登记、发放、归档,认真做好残疾人办证材料的填报、录入、保存工作。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办证;个别已经办证,但资料不完整的,要补充完整。办证材料要归档保存。因档案管理不善,导致工作疏漏的,应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予以处理。市州残联要对县市区残联办证情况实时进行监督检查,严把复审质量关。对经办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违规办证的,一经查实,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二、加强与评残定点医院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各定点医院评残情况,严格按照《第二代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对评残鉴定结果进行检查。要联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定点医院的监督检查,对主检医师在鉴定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擅自放宽评残标准的,将按照管理权限坚决予以责任追究。对多次发生违规评定的定点医院要取消该医院鉴定资格。
三、市州残联要加强对本地区残疾人证核发及管理工作的领导,要成立由残联负责人和相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的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对评定结果有争议、残证不符等情况作最终评定。市县两级残联要及时发现和纠正残证不符情况,对已经发出的不合格残疾人证进行注销。
四、县级残联要对户口迁移、康复脱残或死亡的残疾人情况进行核实,按照程序对其残疾人证进行注销,防止出现已死亡和已脱残人员仍在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纠正重办证,轻注销的现象。
五、各市州残联接到此通知后,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相关人员对所属县市区残疾人证的核发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并采取相应措施,尽快使我省残疾人证核发及管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检查情况于531日前书面上报省残联组织人事部。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4429